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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2025/26) - 薪火相传

教育局资助中、小学自办交流计划

高中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2025/26)

摘要

本通函旨在邀请各中学(包括特殊学校)参加上述计划。

详情

高中学生交流活动资助计划的目的是资助学校为高中学生举办校本交流活动,加深学生对国家历史、文化和发展现况的认识,以及拓宽他们的视野。

学校为学生筹办的校本交流活动可于本港或内地进行,内地行程可包括参访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学习活动。本计划分别为在本港、广东省内或省外地方进行的活动设有不同的资助额上限,以配合学生学习的需要。为方便学校更灵活地安排整个学年的校本交流活动,计划分下列两个批次接受及审批学校申请,有关本计划的详情,请参阅《申请及拨款须知》:

批次

递交申请书
时间

进行交流活动
时间

通知申请结果(月份)

发放拨款

(月份)*

1

15/8/2025
或以前

1/10/2025-31/8/2026

9/2025

10/2025

2

16/8/2025-10/10/2025

1/2/2026-31/8/2026

12/2025

1/2026

*视乎评审结果及本计划的名额使用情况发放资助

 

获资助的学校须参考《户外活动指引》(香港活动),或《境外游学活动指引》及《学校策划学生内地交流活动须知》(澳门部分的行程亦适用)策划及组织活动。学校如委托机构承办活动,亦须根据适用于有关学校类别的招标及采购程序指引办理,并应督导和监察活动的策划与组织。此外,学校应向学生家长介绍交流活动的学习目的和内容。学生参加全属自愿性质。

拟申请资助的学校,请按上述递交申请书时间,把已填妥的《申请书》电邮至教育局全方位学习及内地交流组2(lwlme2_subvention@edb.gov.hk)。本局不会接受逾期的申请。资助计划的《申请书》及《活动报告》等文件见《申请及拨款须知》,学校亦可于「薪火相传」网站下载

查询

如有查询,请致电2892 6108或2892 6430与教育局全方位学习及内地交流组2联络。如欲了解更多学生内地交流计划的资讯,请浏览「薪火相传」网站(https://www.passontorch.org.hk/)。

有关计划的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函第121/2025号 [下载]

下载

申请书 [下载] 

申请书附件:行程内容 [下载] 

计划内容修订申请表 [下载] 

活动报告 [下载] 

申请及拨款须知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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