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託辦的中、小學交流計劃
中小學生主題式內地交流計劃2025/26(一)
摘要
本通函旨在邀請各中小學(包括特殊學校)提名小四至中六學生及教師(包括校長)參加上述內地交流計劃;相關資訊亦同時透過「高效資訊傳遞系統—學校通訊模組」(「學校通訊模組」)知會學校。
詳情
教育局舉辦中小學生主題式內地交流計劃2025/26(一)(下稱「交流計劃」),目的是配合學校課程,為學生提供不同的學習經歷,加深他們對內地省市(包括廣東、廣西、廈門、北京、雲南、哈爾濱及長春)的歷史、經濟、文化、地貌、非物質文化遺產、藝術及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認識,提升國民身份認同。
教育局已委託承辦機構於2025/26學年籌辦5個廣東省以外及4個廣東省以內的行程,為期1至5天不等,供小四至中六學生參加。有關本交流計劃的詳情及申請細則,請參閱附件一;有關各行程的日程請參閱附件二。
學校應積極鼓勵以往從未參與內地交流計劃的學生參加,讓他們在小學及中學階段,能參與最少一次獲資助的內地交流計劃。此外,由2024年7月10日起,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香港中旅證件服務有限公司申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非中國籍)》,學校應提醒合資格的學生盡快辦理申請手續,以便他們可於內地口岸使用快捷通道通關,並且無需填寫外國人入境卡,有利提升通關效率,詳情請參閱有關網頁(https://www.ctshk.com/mep/zh/nrep_notice_mep/)。
學校可在2025/26學年報名參加多於一個行程。擬提名學生及教師參加交流計劃行程SZE、JM、GL、XM、CSH、GZM及HC的學校,可由2025年7月14日起於相關承辦機構網站下載報名表,並於出發前指定限期內(詳見附件二),將填妥的報名表電郵或傳真至承辦機構。擬參加交流計劃行程BJA及YNLC的學校,請於「薪火相傳」網站或附件一下戴報名表格,並於相關行程截止報名日期前,將填妥的報名表電郵至教育局全方位學習及內地交流組2(thematicmep1@edb.gov.hk) 。本局不會接受逾期的申請。
由2024/25學年起,學校可通過「高效資訊傳遞系統—學校通訊模組」(「學校通訊模組」)接收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的最新資訊,包括行程、出發日期、申請細則等;本局仍會繼續就個別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發出通函,並會按實際情況調整相關安排。
查詢
有關報名及行程的查詢,請與承辦機構聯絡。有關計劃的一般查詢,請致電2892 6108 與本局全方位學習及內地交流組2聯絡。 如欲了解更多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的資訊,請瀏覽「薪火相傳」網站(http://www.passontorch.org.hk)。
有關計劃的詳情,請參閱教育局通函第119/2025號 [下載]。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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