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托办的中、小学交流计划
中小学生主题式内地交流计划2025/26(一)
摘要
本通函旨在邀请各中小学(包括特殊学校)提名小四至中六学生及教师(包括校长)参加上述内地交流计划;相关资讯亦同时透过「高效资讯传递系统—学校通讯模组」(「学校通讯模组」)知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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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举办中小学生主题式内地交流计划2025/26(一)(下称「交流计划」),目的是配合学校课程,为学生提供不同的学习经历,加深他们对内地省市(包括广东、广西、厦门、北京、云南、哈尔滨及长春)的历史、经济、文化、地貌、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及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认识,提升国民身份认同。
教育局已委托承办机构于2025/26学年筹办5个广东省以外及4个广东省以内的行程,为期1至5天不等,供小四至中六学生参加。有关本交流计划的详情及申请细则,请参阅附件一;有关各行程的日程请参阅附件二。
学校应积极鼓励以往从未参与内地交流计划的学生参加,让他们在小学及中学阶段,能参与最少一次获资助的内地交流计划。此外,由2024年7月10日起,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香港中旅证件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非中国籍)》,学校应提醒合资格的学生尽快办理申请手续,以便他们可于内地口岸使用快捷通道通关,并且无需填写外国人入境卡,有利提升通关效率,详情请参阅有关网页(https://www.ctshk.com/mep/zh/nrep_notice_mep/)。
学校可在2025/26学年报名参加多于一个行程。拟提名学生及教师参加交流计划行程SZE、JM、GL、XM、CSH、GZM及HC的学校,可由2025年7月14日起于相关承办机构网站下载报名表,并于出发前指定限期内(详见附件二),将填妥的报名表电邮或传真至承办机构。拟参加交流计划行程BJA及YNLC的学校,请于「薪火相传」网站或附件一下戴报名表格,并于相关行程截止报名日期前,将填妥的报名表电邮至教育局全方位学习及内地交流组2(thematicmep1@edb.gov.hk) 。本局不会接受逾期的申请。
由2024/25学年起,学校可通过「高效资讯传递系统—学校通讯模组」(「学校通讯模组」)接收学生内地交流计划的最新资讯,包括行程、出发日期、申请细则等;本局仍会继续就个别学生内地交流计划发出通函,并会按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安排。
查询
有关报名及行程的查询,请与承办机构联络。有关计划的一般查询,请致电2892 6108 与本局全方位学习及内地交流组2联络。 如欲了解更多学生内地交流计划的资讯,请浏览「薪火相传」网站(https://www.passontorch.org.hk/zh-hans/index.html)。
有关计划的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函第119/2025号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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